依据《肇庆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的公告》需要,结合我区实质,为做好我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委托受理申请教师资格部门
1.高要区公办教师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和现场审核。
2.非高要区公办教师的申请人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镇教育经费结算中心提出申请和现场审核〔高要区各镇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在南岸街道教育经费结算中心提出申请和现场审核。
认定范围
1.户籍在高要区的社会职员;
2.持有高要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职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职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全日制婴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别的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认定条件
中国大陆居民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需要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条件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中文水平
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港澳台职员申请教师资格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他需要按《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十月9日至十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
2.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在线报名后,应持有关证明材料按以下需要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现场审核时间:
10月14日至17日。
现场审核地址:
①高要区公办教师向其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②非高要区公办教师的申请人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镇教育经费结算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高要区各镇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联系电话见附件1〕。
③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在南岸街道教育经费结算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递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明
A中国大陆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B中国大陆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C港澳台职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原件。
②学历证明
A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核验无误的不需要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B学历信息不可以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别证明材料。
C持港澳台区域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海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中文证书
中文水平等级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核验无误的不需要提交中文证书原件。不可以核验的需提供中文证书原件。
④师范毕业生成绩单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表》到高要区中医院体检,体检后自行取回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将体检表一并提交。
⑥最近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
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⑧无犯罪记录证明
中国大陆申请人不需要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的有关部门开具,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认定机构在现场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本认定机构所有港澳申请人填写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统一寄送到广东教育厅,地址: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教育厅在函件上盖章后,统一寄回有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再公告申请人领取,并督促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办理好的港澳无犯罪证明函件,由港澳警务部门寄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收到港澳的函件后将核查结果公告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区域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区域有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领取教师资格证
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待收到区教育局公告后,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2、中小学教师资格按期注册工作
在线报名
各镇骨干中学、区直各学校组织本单位参加按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报按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按期注册申请表》。初次按期注册合格,须拥有下列条件:
1.获得与教学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婴幼儿园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好的师德表现,申请初次注册前一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初次任教职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现场确认
已完成在线报名的教师须到按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镇骨干中学、区直学校为现场确认点〕,教师至相应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初次按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按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期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初审和公示
按期注册初审机构对已完成按期注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7天。
复核
按期注册复核机构对已完成按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终审
按期注册终审机构对已完成按期注册复核的申请人进行终审。
5、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申请人须本人进行在线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高要区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联系电话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
4.《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表》
肇庆高要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9日
原标题:高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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