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县城区学校进步需要,经研究决定,县教育局在全县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选聘部分学科教师补充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或有关事情具体公告如下:
选聘职位计划数
1.农村工作20年考试报名初中小学教师职位:99人
初中政治1人 初中语文5人 初中英语6人
初中数学4人 初中物理6人 初中化学2人
初中历史3人 中学生物2人 初中音乐2人
初中体育1人 初中美术2人 小学语文22人
小学数学35人 小学英语5人 小学信息技术1人
小学体育2人。
2.农村工作5年以上考试报名初中小学教师职位:73人
初中数学3人 小学语文20人 小学数学8人
小学英语8人 小学信息技术4人 小学音乐8人
小学体育8人 小学美术8人 小学科学6人
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角逐、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报名要求
1.考试报名小学教师职位学历需要为专科及以上学历;考试报名初中教师职位学历需要为本科及以上学历,考试报名初中学段教师需要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岗培训合格证;初中学段教师考试报名小学学科不受资格证科目限制,小学学段教师考试报名小学各学科需要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岗培训合格证。
2.考试报名小学语文教师职位,中文水平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职位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农村中小学工作20年的教师中文水平不做需要。
3.参加农村教育工作满5年。
4.近5年在职在岗且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5.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级教师、近五年教学比武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师、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省级以上优课获得者,本人提出申请,依据城区学校学科需要,由人事股会同有关股室审核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免试选调。
6.在分配学校时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7.农村中小学工作20年的教师已进行预报名,不再另行报名,参加选聘考试,选聘职位单列。一经选聘,服从学校安排,不然视为自动舍弃。单列选聘不满的职位自动转入到普通职位。
加分规定
1.近三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初中学科抽样测试列全县前1/4的加1分。
2.近三年全县小学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及县级以上小学学科抽样测试列全县前1/4的加1分。
3.近三年全县运动会前三名、足球联赛前三名、艺术节和建制班合唱比赛获二等奖以上的教练或主要指导师加1分。
4.近五年优岗给予加分,即1个优岗加0.3分。
5.上述第1、2项加分以基教股审核的建议为准,上述第3项加分以体艺股审核为准,上述第4项加分以人事股审核建议为准。免试和加分对象均在网上公示。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报名、面试、确定入围对象、考察、聘用、公示等步骤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日期:7月27日|7月28日
②报名地址:县行政中心8号楼418室
③报名需要: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最近一寸彩照1张,及各种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察,资格不合者不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