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最近较多考生反映,因为待业或短期内没办法返回户籍所在地等缘由,暂没办法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名登记表》,为便捷广大考生参加学校考试考核,经研究,现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员工简章》附件3中填表说明第2点规定的:应届毕业生请毕业院校签章;在职职员请单位签章;往届毕业生和别的人员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章;未签章此表无效。调整为:应届毕业生请毕业院校签署是不是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并盖章;在职职员请单位签署是不是赞同考试报名建议并盖章;往届毕业生和别的人员不需要签章,本人签字承诺填报信息属实。
原标题: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员工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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