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细节》、《教育部关于拓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建议》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公告》、《关于做好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关于拓展南宁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现或有关认定条件和申请步骤通告如下:
1、认定权限
负责兴宁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认定条件
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职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等缘由,于2016年或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认定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南宁兴宁区。
2.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当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4.应当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获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获得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7年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全区所有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这部分职员需要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职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注1:以上学历需要是教育部认同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区域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海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依据《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中文水平需要的公告》文件规定,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中文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注2:中文证书现在不设有效期,国家中文证书全国通用。
注3:本市中文水平测试有关问题请咨询南宁中文测试站,地址为:南宁金洲路22号717办公室,电话:。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具备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注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指定医院
1.南宁第一人民医院;
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
3.广西民族医院;
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
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
体检怎么收费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实行。
3、认定步骤
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步骤如下:
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网报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请务必在12月6近日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5:网上申报的办法详见《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软件在线报名使用详解》。
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只能从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的无效。
注6: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一年内在国内不可以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在国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办理方法
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认定材料。
2.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3.现场确认地址
现场确认地址:南宁厢竹大道63号,南宁兴宁区政府15楼兴宁区教育局1506室。
现场确认点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4.现场确认提交的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思想品德鉴别表》1份。表中需要由单位填写部分视申请人状况具体说明如下:
①对于南宁兴宁区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本每人事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盖章。
②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或所就读学院填写盖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户籍证明材料。
①本辖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不在本辖区,人事档案推广托管在本辖区的,提供人事档案推广托管证明原件。推广托管证明需注明人事档案推广托管号码、期限等信息。
③户籍未迁至本辖区,但在本辖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提供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读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硕士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博士生需提供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持2000年以前的所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持2000年未来的自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互联网学校、党校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区域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持海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的照片,并另交1张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上申报照片同一版本,不能提供写真图片或大头贴之类的照片。
以上材料请到现场确认点依据档案管理需要装订。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
5.领取收件公告单或受理公告单。
材料受理后,申请人将获得由受理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回执》。
6.上网查看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结果查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的审察建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登陆兴宁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公告公告专栏查看认定结果。申报人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结果。
领取证书。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看有关领证事宜。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原标题:南宁兴宁区教育局关于拓展南宁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1.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软件在线报名使用详解.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表.doc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doc
4.个人委托书.docx
5.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整理需要.doc
南宁兴宁区教育局
2017年十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