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6年淄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张店区教育系统进入面试范围职员资格审察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资格审察职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淄博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率,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察范围职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审察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16年 7月6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00。
2、地址: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科技楼学术报告厅三楼。
3、进入资格审察范围职员需提交的材料
1、2张2寸照片。
2、《淄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3、《面试事业单位员工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
4、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海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面试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等材料。
属在职职员面试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赞同面试的证明或解聘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面试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同。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面试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赞同面试的证明。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现场资格审察时出具赞同面试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职员,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赞同面试证明提交至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不然视为弃权。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将获得的面试职位具体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递补资格审察
进入资格审察范围的面试职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察不拥有面试条件的、提交材料虚假的或未根据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察的,经区招聘主管机关确认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导致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弃权、取消资格职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察职员名单将当令在张店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职员应注意准时查询。因为本人未准时查询有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好的后果,责任自负。
递补资格审察时间: 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递补资格审察地址: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其他事宜
现场资格审察与网上初审结果不同的,以现场资格审察结果为准。
资格审察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可以前来的可委托别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资格审察需要的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舍弃资格审察的面试职员,应出具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考试报名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名字、舍弃缘由、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于资格审察结束近日将材料拍照后发至邮箱 。
为了便捷考生,此次采取网上打印面试公告单的方法。请进入资格审察范围的职员登录张店区教育信息网上传个人照片。网上打印面试公告单时间另行公告,请注意准时上网查询。现场资格审察通过职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2016年淄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实行。
原标题:2016年淄博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察公告
1、淄博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及资格审察职员名单.rar
2、应届毕业生证明范文.doc
3、赞同面试证明范文.doc
4、资格审察委托书.doc
张店区教育局
2016年6 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