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就资格审察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资格审察依据
《湖北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
2、资格审察对象
凡报名参加了湖北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的宜都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的考生,均纳入资格审察对象。
本次资格审察是对考生是不是拥有招聘条件的审察,审察合格职员将准时予以公告。资格审察后,将依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核定的宜都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位职数,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率从资格审察合格职员中确定正式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参加资格审察考生名单见附件1。
资格审察对象不根据指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审察者,视为自动舍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提供资格审察资料时间
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4、资料报送地址
宜都市教育局。
5、资格审察须提供资料
新机制教师职位考生
1、《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察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其中:
系往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高校有关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登记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公告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登记照片2张;
7、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非新机制教师职位考生
1、《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察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学历证书,其中:
系往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高校有关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登记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公告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