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赞同,本校依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3名,现或有关招聘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人数
小学语文非在编教师1名
小学数学非在编教师2名
2、面试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正在同意立案调查的职员、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等职员不能聘用。在职在岗、合同未到期职员请不要报。
职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需要:达到所申报学科中文水平并具备合格证书;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有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实行。
4、报名需知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
报名方法:
于报名日期内填写《集美区海凤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并附上有关证书材料照片,放置同一个WORD文档,命名:名字+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591486527@qq.com,邮件请注明名字+面试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92-6662819
5、面试
依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址以学校电话公告为准。请维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中文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6、体检
面试合格后,依据学校公告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7、聘用
1.依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舍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职位需要的,不予聘用。
3.受聘职员应按学校公告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舍弃受聘资格。
4.原已就业的受聘职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赞同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不然视为自动舍弃聘用资格。受聘职员应妥善处置好五险一金转接事宜,若导致五险一金空挡的,学校概不负责;
5.未被聘用者,有关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公告。
6.面试结果,将于公示栏对姥爷示5个工作日。
附件:集美区海凤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厦门集美区海凤小学
2025年6月5日
原标题:集美区海凤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jimei.gov.cn/xxgk/xxgk/rsxx/zkzp/202506/t20250605_110271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