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拓展,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甘肃〈教师资格条例〉推行细节》《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质,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教师资格类型及职员范围
认定教师资格类型
2017年上半年陇南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类型有: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职员范围
1.户籍在陇南,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职员;
2.人事关系在陇南的外地户籍考生,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申请条件
应当拥有《教师法》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者,需要拥有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在资格认定中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凡获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中文水平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婴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其他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对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不作需要。
拥有好身心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填写《思想品德鉴别表》,在职申请人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非在职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
3、教师资格的申请及认定程序
认定机构及权限
1.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的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职员的认定工作。
2.
陇南教育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陇南的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职员的认定工作。
3.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别、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审察、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个人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8日。
2.步骤: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一次性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并上传照片需要:最近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jpg格式电子照片。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在线报名成功后,以PDF格式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生及研究生在读,工作单位一律填无。
3.网报入口: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网站后,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家公务员考试教师资格类型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网站后,在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专业须与本人在全日制师范学校所学专业相一致
4、提示注册成功,请务必记住我们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后面查看等。
5.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网报及现场确认,逾期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