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经有关部门一同协商和县政府批准,2019年我县定向招生小学全科教师8名。现或有关招生需要公告如下:
1、招生对象
2019年考试报名普通高校,具备庆元县户籍,立志从事教育工作,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高毕业学生。
2、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数
见附件
3、招生方法与录取条件
实行招生与招录并轨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合同的原则,推行定向招生,在提前批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27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2.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方法。符合条件考生按2019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有关院校专业,不然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本县招生计划1∶1.2比率,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
3.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庆元县教育局。
4.庆元县教育局依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并将面试合格职员名单上报招生院校。
5.依据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合格职员中按1∶1进行拟录取,名单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并上报招生院校。
6.被录取的考生与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社保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培养经费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学员,享受庆元县人才培养有关待遇。学费先由考生自己承担,毕业到岗后,每任教一年由县财政补助3000元,共补助4年。
5、就业政策
凡考试报名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并被录取的考生,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由教育局依据学校教师需要,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服务期为6年。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
庆元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庆元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原标题:庆元县2019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公告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数.docx
庆元县教育局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